日期:2025-07-25 08:54:38
陕西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居民电价相关政策保持不变,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取消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政策
尖峰电价在平段基础上浮90%
新政实施范围: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以外,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包括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下同)。为引导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取消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即“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也可选择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4分钱的标准执行”的相关规定停止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不含农业排灌用电,下同)。
峰谷时段:(一)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及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高峰时段为16:00-23:00,低谷时段为0:00-6:00、11:00-14:00,平段为6:00-11:00、14:00-16:00、23:00-24:00。
(二)迎峰度夏(冬)期间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7月、8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9:00-21:00,冬季1月、12月尖峰时段为每日18:00-20:00。
浮动比例: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平段电价为代理工商业购电价格,在此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其中:高峰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70%、低谷时段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70%;尖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90%。
为什么要调整优化现行分时电价?
什么是分时电价?陕西发改委解释说,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分时电价是基于电能时间价值设计的,是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分时电价将一天划分为高峰(含尖峰)、平段、低谷,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以充分发挥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
陕西电网分时电价机制自1995年起执行,并于2021年出台实施了工商业尖峰电价。
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电网按照国家要求调整了分时电价。
截止2025年6月底,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5600万千瓦,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50%左右,今后仍将持续增长。为匹配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机组发电特性,需要挖掘午间用电需求,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新能源利用率,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据统计,陕西电网最大用电负荷从7月10日的3594万千瓦激增至16日的4491万千瓦,较历史最大负荷(2024年4076万千瓦)增长10.2%,7月14日以来连续三天创历史新高,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安康等地用电负荷也接连创历史新高。为做好电力保供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合理引导工商业负荷错峰用电,缓解尖峰时段居民电力供应压力。
机关部队医院等用户纳入执行范围
本次分时电价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扩大执行范围,明确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电执行政府制定的分时电价,同时将机关、部队、医院等原不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纳入执行范围。
取消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政策,引导全体一般工商业用户公平参与削峰填谷。
优化时段划分,工商业及农业生产用电每日峰、平、谷三个时段由原来分别8小时调整为高峰7小时、平段8小时、低谷9小时。
调整浮动比例,将工商业用电的高峰、低谷浮动比例调整为上下浮动70%,尖峰电价上浮90%。
省发改委建议,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调整用电习惯主动减少峰段用电,增加谷段用电,利用连续17个小时的谷段和平段来安排生产,减少设备启停次数,降低用电成本。对于调节能力相对较弱的工商业用户,尤其是用电负荷集中在高峰时段的用户,建议通过配建储能设施、开展综合能源管理等方式,优化用电曲线,避免因用电负荷集中推高用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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